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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滨江六合盛世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通知

各位业主:

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,现已被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。六合盛公司开发的鹭洲观澜小区、古南蓝湾小区、广丰世家小区存在大量业主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。为妥善解决各位业主的办证问题,经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(下称“清算组”)请示,吉安市人民政府、吉州区人民政府组织数次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,同意对符合条件的业主启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作。为贯彻落实市、区两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,清算组拟于2017年2月16日起启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算组受理申报办证的时间、地点

2017年2月16日起(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),清算组在滨江六合盛世项目协调处理办事处(吉州区沿江路168号1-2号店面)设专门窗口受理业主申报办证事宜,截止时间视申报办证的进度情况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二、启动办证工作的范围

本次启动办证工作的范围限于:鹭洲观澜小区、古南蓝湾小区住宅和商铺,广丰世家小区1#-4#楼的住宅及商铺。不包括:各小区的地下车位以及广丰世家小区5#楼(因六合盛公司尚未办理地下车位产权总登记,暂时无法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;而广丰世家小区5#楼,因其与东方塞纳坐落于同一宗地上,该宗地被六合盛公司抵押,也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)。

    申请办证的业主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    1、已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且合同已备案;

    2、房款已缴清,开具了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不动产预收款收据。

三、申报办证应向清算组提交的资料

1、已向六合盛公司交纳了办证费用的普通业主;

分为两种情形:

第一种,业主已向清算组申报了债权,且债权已经获得清算组确认的,无需另行提交资料。

第二种,业主尚未申报债权,或申报的债权未被确认的,应提交:

    1)业主身份证明材料;

    2)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;

3)如按揭购买提交《按揭贷款合同》;

4)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不动产预收款收据;

5)缴纳办证费用的收据;

2、未向六合盛公司交纳办证费用的普通业主;

1)业主身份证明材料;

2)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;

3)如按揭购买提交《按揭贷款合同》;

4)不动产销售发票。

3、拆迁安置户:

1)业主身份证明材料;

2)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》;

3)《拆迁安置购房协议书》

4)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不动产预收款收据

以上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,经核对后,原件返还业主,业主提交申报资料时应当填写并提交《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表》(附件二)。

四、办证流程

具体办证流程详见《附件一》,因该《办证流程》系清算组工作人员根据一般办证的流程整理,仅供办证业主参考,如与实际办证流程不一致,请听从相关部门的指导。

点此查看清晰流程图

五、其他事项

业主提交申报办证的资料后,清算组将在一周内审核完毕并向符合条件的业主出具《办证单》,对于不在本次启动办证范围内的业主,以及资料不全或合同未备案等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业主,暂不出具《办证单》,清算组将继续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、协商,寻求解决办法,最终为所有业主妥善解决办证的问题。

附件一:《办证应准备的资料及办证流程》

附件二:《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表》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2月15日